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细胞和基因产业发展纳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开展生物医药产业统计分析和发展评价,应当细分细胞和基因产业发展情况,加强产业信息公开和政策引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