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 第二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 第二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细胞和基因领域临床研究的财政投入,加强临床研究人才培养,设立临床研究资助项目,建设临床研究支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支持临床研究发展的制度体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