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 第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 第二十五条 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规范开展细胞和基因领域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的监督、管理及指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