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

第二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 第二十七条 支持医师、药师等医疗卫生人员开展细胞和基因领域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可以作为医疗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聘用的有效业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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