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

第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 第十八条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在本市设立与细胞和基因产业相关的科研机构。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共享产业资源,支持细胞和基因重大理论、原创技术、前沿交叉学科等领域的基础研究,促进科技原始创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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