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立体绿化由其所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按照养护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养护,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和清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