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国土部门制定立体绿化技术规范以及立体绿化与地面绿化的折算具体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体绿化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制定立体绿化奖励办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