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一条 行业协会被载入活动异常名录后三年内载入活动异常名录事由消失的,可以申请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应当将其从活动异常名录中移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