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条 行业协会实行依法自治,民主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独立开展活动和管理内部事务。 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行规、行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