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行业协会的名称应当包含行政区域名称、协会特征,可以以协会、商会、促进会、同业公会、联合会等字样为后缀。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