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招聘条件和程序 第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招聘条件和程序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不得安排辅警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以及从事国内安全保卫、刑事案件调查取证、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技术侦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等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