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招聘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招聘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 招聘辅警应当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