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安全教育、社会服务和征信

第四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安全教育、社会服务和征信 第四十四条 安全教育和社会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卫生、民政、城管等有关部门及市义工联合会等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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