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安全教育、社会服务和征信 第四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安全教育、社会服务和征信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申请参加有关部门安排的社会服务,提供社会服务一个小时折抵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天,但最长不得超过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限的三分之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