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安全教育、社会服务和征信 第四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安全教育、社会服务和征信 第四十条 机动车驾驶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处暂扣三个月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除依法处罚外,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接受六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