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食品安全监督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质量保障和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体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