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生产经营者自我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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