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二节 政府行为规范

第五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二节 政府行为规范 第五十一条 市政府税务、劳动等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检验等事项实行信誉免检。\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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