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各类公益性公园绿地、街旁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河道绿地等。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