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在月子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等固定场所集中开展相关服务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