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

第十二条

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 第十二条 依法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采购电梯的,招标人可以将电梯生产单位或者电梯代理商的信用情况、维护保养质量分级评定信息、产品性能、部件配置、主要零部件价格信息、售后服务能力、质量保证承诺、应急救援能力等作为电梯采购招标的条件。
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在办理电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时,应当督促招标人将前款相关信息纳入电梯采购招标评审内容。法律、行政法规、省的地方性法规对政府采购电梯有不同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4-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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