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荣誉市民条例 第一条 温州市荣誉市民条例 第一条 为了鼓励和褒奖在本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对外交流合作、提升形象和影响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温州市外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