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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荣誉市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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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温州市荣誉市民条例
第二条
温州市荣誉市民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荣誉市民的称号授予、服务保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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