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第二条 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