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条 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提升生活品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