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条 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镇建成区,以及市、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