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业主决定不选聘物业服务人,实行自行管理的,依照本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