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第八条

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第八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质量要求,并满足电梯机房通风降温、底坑防潮防水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建设单位对电梯的选型、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并满足应急救援、消防、无障碍通行等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本条例规定,对配有电梯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具体规范,指导电梯的土建工程建设和选型、配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4-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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