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第六条
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电梯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
电梯管理责任人,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等单位,电梯行业协会应当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电梯使用安全公益性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使用安全知识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电梯管理责任人,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等单位,电梯行业协会应当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电梯使用安全公益性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使用安全知识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