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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