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