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六十三条

滨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六十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地方性法规解释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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