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海岸带的生态保护、利用与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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