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

第一条

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管理,发挥革命遗址遗迹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传承和弘扬“不屈不挠、艰苦奋斗、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老渤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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