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漯河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城乡规划实行统一管理,各类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专业园区和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等应当统一纳入城乡规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漯河市城乡规划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