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潍坊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运用环保、土地、财政等政策,引导供热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等形式整合供热资源,推动供热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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