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潍坊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山东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山东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