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古树名木保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树龄五十年以上一百年以下的古树后备资源,参照三级古树名木进行保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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