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规划 第二十一条 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规划 第二十一条 市、沿海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海岸带保护专项规划的组织实施,保障规划落实。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