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物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自律性规范,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调解行业纠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人加入行业协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