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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