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潍坊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12345热线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