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潍坊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12345热线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有关个人信息,有关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潍坊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