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潮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