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潮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 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