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一条

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一条 马颊河保护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环保、发展改革、规划、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林业、农业畜牧、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管理机构统一编制并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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