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褒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烈士褒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对在烈士褒扬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烈士的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