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褒扬条例 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二十一条 烈士褒扬条例 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二十一条 烈士遗属享受相应的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