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三十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三十条 市级公共图书馆应当建设功能齐全的少年儿童图书馆,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单独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