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19-02-13 共 5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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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全民阅读权利,培养全民阅读习惯,提高全民阅读能力,推动文明城市和文化强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第二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重点、资源共享和普惠大众的原则,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 第四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阅读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五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全民阅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指导本行政... 第六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全民阅读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制定年度全民阅读促进工... 第七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全民阅读促进活动。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全民阅读的宣传... 第八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对在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阅读设施建设

第九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阅读设施建设 第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本行政区域... 第十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阅读设施建设 第十条 公共图书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应当符合国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达到国家规定... 第十一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阅读设施建设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市级公共图书馆为中心馆,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 第十二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阅读设施建设 第十二条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应当设置图书室或者阅览室,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当设置农家书屋或者社区书屋,... 第十三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阅读设施建设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以及有条件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当设置公共电子... 第十四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阅读设施建设 第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规划城市书房的数量、规模和分布,规范基本服务内容。鼓励和支持社会力... 第十五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阅读设施建设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工会应当加强对职工书屋建设的指导与扶持力度,逐步形成阅读条件基本完备、覆盖广泛的职工读... 第十六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阅读设施建设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中,应当包括全民阅读场所,为居民提供阅读服务。 第十七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阅读设施建设 第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出版物发行网点和经营性阅读设施。 第十八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阅读设施建设 第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结合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通过设置图书馆、阅览室、报刊... 第十九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阅读设施建设 第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车站、机场、城市广场、公园、商场、宾馆、酒店等场所的经营单位设置报刊栏、报刊架、自助阅读设施...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二十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推广力度,通过实施全民阅读品牌创建、主题阅读活动引领、... 第二十一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二十一条 每年4月至6月举办“书香烟台”全民阅读季活动。在世界读书日(4月23日)、孔子诞辰日(9月28日)和其他... 第二十二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全民阅读职责的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公众推荐优秀读物,发布全民阅读指导书目。全民... 第二十三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二十三条 公共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应当定期补充、更新阅读资源,丰富图书、报刊的种类,增加藏量,提供... 第二十四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二十四条 城市书房应当利用信息化技术,免费提供图书自助借还、通借通还等全民阅读服务,并定期举办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第二十五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全民阅读职责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民阅读推广人队伍,制定全民阅读推广人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二十六条 文化团体、教育机构、读书协会、读书俱乐部等单位和组织,可以通过举办阅读指导、图书展览、读书讲座等,参与全... 第二十七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二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大中专院校图书馆、科研单位图书馆及其他类型的专业图书馆向社会开放。 鼓励和支持实体书店延长营业... 第二十八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二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对烟台地域文化的发掘整理,创作反映烟台地域特色的作品,讲好烟台故事,为全民阅读提供优质阅读内容... 第二十九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少年儿童阅读作为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重点,高度重视培养少年儿童的阅读兴趣、习... 第三十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三十条 市级公共图书馆应当建设功能齐全的少年儿童图书馆,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单独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 第三十一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家庭困难的少年儿童提供必要的阅读资源。鼓励学校、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 第三十二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三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阅读关爱服务。 市、县(市、区)公... 第三十三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三十三条 监狱、看守所、戒毒场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为服刑人员、羁押人员、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阅读资...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三十四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三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全民阅读基础设施建设、全... 第三十五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三十五条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全民阅读服务,拓宽全民阅读服务资金来源渠道。 第三十六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全民阅读职责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民阅读调查制度,定期开展全民阅读调查,... 第三十七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三十七条 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发挥全民阅读主阵地作用,通过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和公共设施开放等服... 第三十八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三十八条 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为公众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和便捷高效的阅读服务,免费向公众开放馆藏阅读... 第三十九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三十九条 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资源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 第四十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四十条 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与大中专院校图书馆、科研单位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专业图书馆的交流与合... 第四十一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四十一条 公共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城市书房等公共阅读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公共阅读设施... 第四十二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四十二条 公共图书馆提供的文献信息,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内容不适宜的文献信息。 第四十三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四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监管,坚决依... 第四十四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四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出版物用于全民阅读服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全民阅读职责... 第四十五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四十五条 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应当通过设置专栏、推介优秀读物、普及阅读知识等方式,提供全民阅读信... 第四十六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阅读设施的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不得侵占、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公...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第四十八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阅读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是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 第五十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